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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 招考公告 / 2026-09-20 / 704次阅读

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公告

 

为满足七台河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有关做法,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岗位实际,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规范有序做好招录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持续扩大,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任务不断加重。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充实一线灭火救援力量,对于提升全市消防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招录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录岗位

2026年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其中: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12名、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8名。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表1  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岗位一览表

岗位名称

招录人数

性别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灭火救援战斗员

18名

男性

18—30周岁

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

部队退役人员及曾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执勤车辆驾驶员

12名

男性

25—35周岁

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

持有A1、A2或B2类驾驶证,大型车辆驾龄2年及以上,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

 

此次招录的执勤车辆驾驶员和灭火救援战斗员两类岗位,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的基础性岗位。两类岗位在年龄、驾驶技能等方面要求不同,报考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岗位要求选择报考岗位。

(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承担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具体包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执勤备战职责,做好灭火救援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参加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参加日常业务训练、演习演练和岗位练兵,熟练掌握消防装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承担消防保卫任务和大型活动安保勤务;完成支队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重点承担灭火救援一线作战任务,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装备;执勤车辆驾驶员重点承担执勤车辆驾驶和战勤保障任务,负责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执勤车辆和器材装备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灭火救援战斗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熟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消防水源等情况;熟练操作使用灭火救援器材装备,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方法和程序;参加执勤备战,做好出动准备;在训练中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体能和业务技能水平等。

执勤车辆驾驶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熟悉执勤车辆技术性能,掌握驾驶操作要领和安全行车知识;负责车辆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出警和执行任务时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配合完成器材装备装载和战勤保障任务等。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取,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消防战斗员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的男性公民;部队退役人员及曾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消防车驾驶员要求:年龄为25—35周岁的男性公民;持有A1、A2或B2类机动车辆驾驶证,能熟练驾驶大型车辆,大型车辆驾龄在2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

注:以下情况的消防车驾驶员招录年龄可放宽至38岁

(1)拥有 2 年以上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含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业经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含退役士官)

(3)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低压 / 高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空作业、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证)或具备特种车辆驾驶资质、应急车辆维修等专业技能

(4)持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证书。

 

3.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及家属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职业意愿要求: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具备履行灭火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6.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重大疾病);颈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精索静脉曲张、强直性脊柱炎、心肌酶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7.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报考者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报身高、体重等信息,体检环节以实取消录用。扁平足、纹身、纹眉、纹眼线、纹唇均为体检不合格(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体格检查是确保招录人员能够适应高强度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的重要关口。报考者应当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和身体状况,体检中隐瞒相关疾病史或不配合检查的,按照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8.信用记录要求: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逾期时间长、逾期次数多、呆账、高额负债、信用不良记录的,不予录用。

9.培训达标要求: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未达到上岗标准的,不予录用。

以上条件由资格审查组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逐项核实,任一条件不符合的,均不予通过相应环节。报考者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优先招录情形

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设置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旨在从源头上确保招录人员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5.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资信问题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和后续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存在上述情形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通过前一环节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二、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

(一)工作时间

1.驻勤模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实行“上二休一”制度,即工作两天休息一天,具体执行以支队排班安排为准。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以及国家规定防疫相关要求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休假,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

日常执勤备战的轮休安排,由支队根据执勤战备需要和岗位编制情况统筹确定,以班(组)为单位合理排班,确保执勤力量始终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期间,支队应当合理安排执勤和生活保障,及时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做好关心关爱工作;特殊时期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安排调休、补休。

2.工时制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其工作特殊需要和职责范围决定其为不定时工作制,采取值班备勤工作方式,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急抢险等任务。值班备勤时虽然不能回家,但可以正常休息,并无工作或者学习、训练任务,不认定为工作时间,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需支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加班费(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加班、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

值班备勤期间,支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队员基本休息和生活条件;队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接到出动命令后迅速集结出动。

(二)工作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在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工作。集中培训地点为开发区消防站。

工作地点和岗位由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报考者应当服从岗位安排和工作调整,自觉接受支队统一管理。

三、薪酬待遇与福利保障

(一)劳动合同与试用期

劳动合同由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签订。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共六个月。试用期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试用期分阶段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纪律作风养成、体能训练达标、消防业务技能掌握、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考核采取量化打分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试用期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标准,由支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并提前告知本人。

(二)工资标准

试用期前3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发放正式工资:消防战斗员3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战斗员晋升为班长后,工资为32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消防驾驶员4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标准见下表:

表2  工资待遇标准表

阶段

岗位

月工资标准

备注

试用期前3个月

全体岗位

2400元/月

含五险个人部分,不缴纳公积金

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

消防战斗员

3000元/月

不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

班长

3200元/月

战斗员晋升班长后执行

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

消防驾驶员

4000元/月

不含五险一金

 

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方式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工资标准如遇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调整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支队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保险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支队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支队按照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四)休假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婚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

带薪年休假等休假安排,在不影响执勤备战的前提下,由支队统筹安排,可结合轮休一并执行。婚假、陪产假、年休假等的具体天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健康保障

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支队掌握,用于职业健康管理。

(六)其他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勤训练、服装被装、食宿保障等事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支队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待遇。

四、招录流程

    详见附件1

五、考务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上任何以“内部指标”、“保过培训”、“代报名”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切勿轻信。

(二)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渠道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在招录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接到招录相关信息。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意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无论招录工作进行到哪个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因报考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招录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进行招录和培训,不接受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的委派推荐。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发现违规招录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方式另行公布。

(八)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本计划及招录公告全部内容,准确理解招录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要求规范报名、按时参加各环节。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录工作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招录公告公布的渠道进行咨询或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招录工作作为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招录工作各环节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二)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执行招录条件、程序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严肃招录纪律。参与招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录纪律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招录政策、条件和程序,引导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服务保障。合理安排招录各环节的时间和流程,及时回应报考者关切,为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条件。

(六)注重总结经验。招录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招录工作机制,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七、附则

(一)合同签订后,国家、地方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出台进一步规范性文件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二)报考者应当对本人报名及后续环节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计划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四)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报考者应当遵守招录期间国家和地方关于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六)本计划有关表述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19804504678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联系人-何先生

 

 

 

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9月18日